炎炎夏日,想买支雪糕解暑,却发现一支动辄十几元、几十元,特别是一些包装花哨、带有“噱头”的新款产品,价格大大超过消费者预期,被网友戏称为“雪糕刺客”,不识勿拿……
“雪糕刺客”让人猝不及防 这个夏天,不少消费者冒出了和李先生一样的疑问。社交平台中,“雪糕刺客”“不认识的‘野糕’你不要拿”“雪糕价格是为了消灭社恐”等热梗频出。部分网友戏称,所谓“雪糕刺客”指的是一些没见过的品牌或包装的雪糕,它们静静“潜伏”冰柜里,等待结账时给人“致命一击”。
这是记者拍摄的雪糕货柜,各品牌雪糕品种繁多,但货柜没有标价。新华社记者 彭子洋 摄
事实是否如此?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多家便利店、超市和小卖部发现,雪糕的标价情况不尽相同,一些大型超市在冰柜上标明了雪糕价格,但在大多数便利店、小超市和小卖部里,雪糕没有明码标价,不同品牌雪糕集中混在一起,只有结账时才能知道具体价格。通过记者询问得知,这些雪糕售价在一元至二十五元之间,其中,一些大包装的品牌雪糕售价过百。一家连锁便利店的负责人说,价格较高的雪糕销量不差,“冷柜空间有限,我们基本不会去进二、三元的雪糕了,价格高的雪糕毛利高,我们赚得也会多一些。”
而部分居民区周边小卖部销售的则以平价雪糕为主。在大兴区一家小卖部,冰柜中最贵的雪糕不过四元。老板坦言,店中卖得最好的是价格为一元的“老冰棍”,虽然对高价雪糕有所了解,但因为害怕销量不佳所以没敢进货。 高价雪糕贵有所值? 记者以配料表中是否含有香精和降低成本的代可可脂作为比较发现,绝大部分高价雪糕与平价雪糕都添加了香精成分;此外,几款售价十几元的雪糕配料中,也都含有代可可脂。
个别品牌还因在配料宣传中弄虚作假被行业监管部门处罚。此前,某品牌销售的一款“轻牛乳”产品,网页上宣传“不加一滴水、纯纯牛乳香”。经监管部门核实,该产品配料表中明确含有饮用水成分,宣传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近年来,一些新入市场的雪糕企业为了在上市后短时间引来消费者关注,便在营销上下足功夫。但这些产品的营销费用形成品牌溢价,最终要由消费者来买单。
部分品牌过度包装也成为价格推手。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执法典型案例,通用磨坊旗下哈根达斯“卢浮映月”冰激凌月饼“上榜”。通报称,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1年9月17日销售的卢浮映月系列冰激凌经检验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属于过度包装商品。
这是记者与某商家交谈时对方提供的销售记录截图。制图:彭子洋
此外,一些“跨界”营销的雪糕经囤货惜售后被炒成高价。记者注意到,某知名品牌白酒联合乳企出品了三款冰激凌,定价在六十元左右,短时间内价格就被“炒”翻倍。 降火雪糕别让消费者“上火” 全国消费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洪涛认为,相关部门在加强雪糕质量检查、防止高价低质产品招摇过市的同时,也应适度对部分高价雪糕给予最高限价或指导价的限制。在新老品牌根据市场需求推陈出新的同时,也应鼓励更多的低价优质产品流向市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在雪糕类产品的研发中,创新与高价并非一对“孪生兄弟”,创新更应该建立在提高产品性价比的基础之上。他认为,企业应该潜心研究产品,以消费者口碑和产品质量作为推陈出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于市面上部分雪糕定价过高而造成消费者“被刺”的现象,洪涛认为,在产品定价方式的选择上,除了品牌定价、创意定价等方式之外,雪糕类产品的定价更应该以成本为基础,反对因过度竞争而导致的价格混乱。刘俊海认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应该得到进一步落实,在雪糕销售端的醒目处应对产品进行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本月开始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其中: 1、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2、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3、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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