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以工代赈任务)下达表 ![]()
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如下 ![]()
一、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做好资金支付。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一致。
二、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安排给88个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实施全过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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