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普法办联合印发《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立足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八五”普法规划,力争到2024年,农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明显提升,形成基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进农村”活动。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争取到2024年底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园地,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和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推动创作乡村法治文化作品,到2024年底组织评选出10个优秀乡村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到2022年底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个,到2024年底实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数达140个以上,全省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70%,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引领带动乡村振兴的作用。
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4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4年底实现全省90%的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示范户和法治教育基地在农村普法和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进村驻寨,推广运用“云南百姓法治宝典App”“一部手机办事通”,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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