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起,我州按照中央、省有关政策,全面启动实施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州10县市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对乡村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的岗位生活补助。 该政策实施以来,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截至目前,全州累计筹措资金11660.83万元。其中,州本级安排资金3426.48万元,县级安排资金5445.35万元,上级奖补资金2789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县市,由县市统筹用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梁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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