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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2020-06-04 13:41 | 来源:云南楚雄网 |编辑:楚雄编辑| 点击量:

随着气温升高和雨季来临,野生菌已陆续上市并将进入生长繁殖旺季为有效预防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南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预警公告。公告提醒:

一是集体用餐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单位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 、农村自办宴席、会议集体用餐)一律禁止加工和提供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

二是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餐饮单位和生产加工企业,要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提供、谁销售、谁负责”原则,把好野生食用菌市场准入关、采购使用关,确保食用安全。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不随意采食、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以及霉烂的野生菌类;要严格加工程序,采用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烧熟煮透,严禁凉拌食用野生菌,严禁多品种混合加工;要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三是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集、出售、选购品种不明的野生菌。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的野生菌,也不要多品种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加工野生食用菌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起中毒。

四是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前往就诊。

五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常识,树立健康安全的饮食观念。要坚持宣传工作进学校 、进社区、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家庭、进餐饮单位,逐户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食用野生菌的认识度和防范意识。要责任到人、宣传到户,防止出现盲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提高防范处置能力。(通讯员 曾丽仙 马芹)

(责任编辑: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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