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 11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指导案例 通过发挥案例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 进一步增强旅行社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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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店 会员
根据群众举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某食品店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经调查,该食品店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以参观陕西某县的羊奶粉生产基地为由,向会员宣传“西安兵马俑、华清池、黄帝陵、轩辕庙、壶口瀑布、延安(革命景区)明城墙、袁家村、先博物院品质7天游”旅游产品,并招徕组织10名会员参团旅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该食品处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食品店责任人何某处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培训学校 夏令营
根据群众举报,红河州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某培训学校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经调查,该培训学校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组织51名学生到昆明石林冰雪世界、石海温泉游玩,并通过微信朋友圈招徕94名学生参加“阳光书苑励行北京城”夏令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该培训学校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秦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利用原资质从事旅行社业务
根据群众反映,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曲靖云某旅行社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曲靖云某旅行社在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仍以曲靖云某旅行社名义违规开展旅行社经营业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原曲靖云某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秦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千元,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个人 未经许可
根据群众举报,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杨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杨某在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违规接待“昆明-瑞丽-腾冲-大理”等多个团队地接旅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杨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曹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个人 未经许可
根据游客投诉,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被投诉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曹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情况下,违规开展“版纳植物园、傣族园一日游”旅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给予曹某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个人 未经许可
根据游客投诉,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游客反映的旅游团队被甩团一事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向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情况下,组织接待28名游客参加“暖冬版纳10日游”旅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向某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去年以来,云南省持续严查在线旅游市场,整治通过互联网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旅游业复工复产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参团旅游时选择正规合法的旅行社,主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可通过“游云南”App、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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