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全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优待证申领时间 2022年3月15日起全面启动申领录入工作。 二、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对象 (一)建档立卡对象 楚雄州户籍和常住地在楚雄州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退役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退役士兵: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优待证申领对象 完成建档立卡采集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注:退役军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的)。 三、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采集内容 (一)建档立卡采集内容 建档立卡采集对象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9大模块信息)。 (二)优待证申领采集内容 完成建档立卡采集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填写《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表》《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 四、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所需材料 (一)建档立卡所需材料原件 采集对象至少准备以下相关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遮挡涉密信息录入系统提交。 (1)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40K); (2)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 (4)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5)立功受奖证件; (6)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建档立卡所需材料原件 1. 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40K); 2. 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证件(材料)、优待抚恤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领建档立卡所需材料原件 1. 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40K); 2.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注:若退役证件丢失或真伪存在疑义,需同时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入伍登记表、批准书、退役登记表复印件。 五、建档立卡方式和优待证申领地点 (一)建档立卡方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采集时人员大规模聚集,建档立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推荐优选使用线上填报方式。 线上填报方式:建档立卡采集人员关注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见公告后二维码),进入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小程序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提交审核即可。 线下填报方式:下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附公告后)填写后,交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附公告后)录入。 (二)优待证申领地点 优待证申领对象需完成建档立卡,建档立卡信息通过审核3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现场签字确认,并提交签字确认的纸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表》《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公告后下载填写)。因特殊原因,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到常住地或就近采集点进行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各县市采集地址、联系电话详见公告后)。 完成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相关材料提交申报后,由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选择的优待证关联银行完成优待证制作,并统一邮寄至申请地县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或指定委托人(须持委托协议、申请人有效证件)自行前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楚雄州人员和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建档立卡采集对象暂缓采集。确需采集的,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提供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报告及健康绿码。建档立卡采集人员采集时,应出具健康码和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距离,根据安排,按顺序进行采集。 (二)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强化保密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加强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附件: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 2.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 3.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 4.楚雄州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地点及联系方式统计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4↓ ↓ ↓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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