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我州下达2020年州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988.79万元。资金的及时下达帮助我州外贸企业渡过了难关,稳定了外贸基本盘,为我州稳定经济运行和就业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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