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予4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给予省水利厅、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5名省管干部的追责问责情况 (一)对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刚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给予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訚楠同志诫勉问责。
(二)文山州委原副书记,州政府原党组书记、州长张秀兰,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张秀兰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立案审查调查。
(三)给予文山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周家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时任文山州副州长李春林政务警告处分。
三、对8名处级干部的追责问责情况 (一)给予文山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州信访局党组书记,时任文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复兰同志诫勉问责。
(二)给予文山州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廷喜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州中小企业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时任文山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春明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周贤柱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荣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外事办四级调研员,时任文山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付永刚同志诫勉问责。
(三)给予文山市政协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时任文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黄绍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文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邓月文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四、对3名科级干部的追责问责情况 (一)给予文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文山市林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新喜同志诫勉问责。
(二)给予文山市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工作样证 | 制度规范 | 法规政策 | 人员查询 | | ||||
热线:18087801618 投稿邮箱:229869627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200004
|
华 夏 法 治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copy; 2023-2028 HXFZW.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