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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老赖”自食苦果

2020-06-11 16:12 | 来源:云南楚雄网 |编辑:楚雄编辑| 点击量:

近日,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针对“一人涉多案”、“骨头案”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对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现场查封、搜查、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行动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彪带队,11名干警分现场查封搜查组、稳控释法组、现场记录组三组分工进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邀请了当地司法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对执行现场进行监督观摩。

行动开始前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彪作动员讲话,他强调集中强制执行,措施要强硬严厉、执行行为必须合法规范。

行动第一站,现场查封被执行人罗某某在五街镇的两幢楼房并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查封搜查开始前承办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及家属宣读了查封裁定书、搜查令并对他们进行普法,后由承办法官带队三个行动小组分工对楼房进行逐层搜查,现场全程有当地司法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见证监督。

罗某某在本院涉案3件,执行标的共计102万元,此次行动本院对其两幢楼房进行现场查封,并对家中进行搜查,搜查过程中又对其家中价值过万的三台电视机、两套沙发进行查封。

行动第二站,对外出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付某某、商某某、邵某某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封。付某某、商某某、邵某某在南华县法院涉案5件,执行标的共计153万,因负债太多此类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躲避执行,此次行动对他们各自房产进行现场查封并在其所在小区、社区及本院公告栏粘贴查封公告及执行告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内前来处理案件相关事宜,否则将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行动第三站,强制扣押丁某某车辆。丁某某与钱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5万元,本案自二月初立案被执行人丁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此次行动强制扣押了其车辆后,丁某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两日后交清了全部执行款。

此次行动集中执行案件9件,涉案标的259.5万元,截至2020年6月5日执结两件,到位标的7万元,现场查封房产四套,扣押车子一辆,室内搜查一次,查封价值过万电视机三台、沙发两套。行动依法采取现场查封、搜查、扣押、粘贴公告、邀请当地司法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现场见证监督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威慑了被执行人促使其积极履行义务,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另一方面为下一步处置外出躲避被执行人财产打下基础,进一步提高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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