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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一盔一带” 典型案例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交通事故

2020-07-22 16:38 | 来源:云南楚雄网 |编辑:楚雄编辑| 点击量:

众所周知,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是要被记分并罚款的,而许多人认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不戴安全头盔是个人自己的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每年因醉驾、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却屡见不鲜。

今天带大家看看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燃油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带来的隐患多可怕!

事故案例

2020年06月25日12时28分,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当事人欧阳某某报称其驾驶一辆四桥大货车在元双公路岔戌街路口处撞到一辆摩托车,有两人受伤(其中一人伤情较重),请处理。经现场处理及调查核实:金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燃油二轮摩托车载李某某,沿元楚线由蟠猫乡往戌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元楚线K29+100米(戌街路口)时,与同向欧阳某某驾驶的云E36720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事故造成金某某、李某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时,无号牌燃油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金某某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受轻伤,无生命危险。乘坐人李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撞击地面后受伤出血,受伤严重,有生命危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原因分析:

李某某乘坐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严重受伤的原因;金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燃油二轮摩托车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不戴安全头盔

驾驶无号牌车辆

目前,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县机动车安全带使用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佩戴率有了显著的提升,但身处繁忙的街道,快速的车流中,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大意,“以前没戴,都没什么事”,“出事也到不了我身上,这种事离我很远”等等。或许交通事故不可避免,但“一盔一带”能最大限度的挽救我们的伤亡。

牟定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

日常出行,“安全”二字最重要。如果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汽车驾驶人的安全口头禅,那么“骑车戴头盔,戴好头盔保安全”则是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护身小妙招。生命是宝贵的,请牢记交通安全理念,无论驾驶还是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请您戴好安全头盔!

(责任编辑: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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