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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开通部分协议定点药店医保结算业务的公告

2021-11-03 08:47 | 来源:楚雄医保局 |编辑:楚雄编辑| 点击量:
全州参保人员:
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公告》安排,我州医保信息系统于2021年10月27日18时至11月4日24时暂停医保结算,于11月5日零时起全州启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二期项目上线工作总体部署,通过数据迁移、系统升级、线上培训、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目前协议定点药店具备了在新系统中开通医保结算的条件。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协议定点药店提前在新系统中开通医保结算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时间

2021年11月3日上午8:00起,分批次逐步开通协议定点药店医保结算。

 

二、开通范围

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放开原则,选取楚雄州本级协议定点药店、楚雄市协议定点药店、楚雄市协议定点诊所开通个人账户医保结算业务,试运行1天。若运行情况稳定则从11月4起放开全州协议定点药店(诊所)个人账户医保结算业务,不再另行公告。

 

三、有关要求

参保人员从11月3日上午8:00起可在楚雄州本级协议定点药店、楚雄市协议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医保刷卡结算(仅限个人账户结算)。请各相关定点药店(诊所)积极宣传,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利购药服务。如有问题及时向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图片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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