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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开学啦!云南:高三和初三预定3月23日开学

2020-03-12 15:28 | 来源:人民网 |编辑:楚雄编辑| 点击量:

云南:高三和初三预定3月23日开学 中小学其他年级预定3月30日开学

 

人民网昆明3月11日电 (程浩)云南各学校什么时候开学?这是老师、家长和学生最关心的问题。11日下午,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预定了小学、初中、高中的开学时间。

高三和初三预定3月23日开学 中小学其他年级预定3月30日开学

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预定开学时间。其中,3月16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做好开学准备、教学准备、疫情防控、控辍保学等工作;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按有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

通知特别提到,具体开学时间将分批单独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

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好教育部门主管责任

对于开学准备工作,通知明确,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好教育部门主管责任。要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要协调卫健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建立教育、卫健、疾控、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联系机制,协调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

要指导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对各地各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好师生员工旅居轨迹排查,会同卫健部门做好健康风险等级判定,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下,对高风险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督促学校通过“云南教育云”平台,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相关信息。

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通知明确,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将校内食堂、超市、理发店、快递点、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实现全覆盖。

要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建立学校、年级(院系)、班级三级网络防控工作体系,对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风险。加强校园管理,积极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加强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管理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可追溯、可管控。要组织所有入滇师生员工开展健康状况申报,扫描“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

要储备必要的公共应急防控物资,开展校园预防性消毒,对食堂、图书馆、宿舍及校内超市、零售店等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要指导师生员工作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要严格执行“晨(午、晚)检”。依托“云南教育云”系统加强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列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暂不返校

对于开学的准备工作,通知明确,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旅居轨迹和健康状况。同时,要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妥善保存返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通知还明确,按照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列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暂不返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测、隔离等工作。

仍在疫情严重的区域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各地各校要做好师生的关怀工作和心理辅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强学生线上教学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弥补计划,教师工资、津贴待遇等照常落实。

招收境外学生的边境县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员工特别是境外学生开学前14天的旅居轨迹和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

外籍教师和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外事方面有关规定执行,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防控措施。

各地各校要对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内容和流程培训

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围绕《学校防控工作通知》及学校防控相关工作重点,对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内容和流程培训,确保全覆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明确个人防控责任,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通知还明确,各州、市、县、区教育部门和非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安排,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安排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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